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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重點整理
 
1. 納管繁殖業、買賣業或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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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正重點整理
 
1. 納管繁殖業、買賣業或寄養業
  一年緩衝期
 
2. 建立犬貓繁殖源頭流向管理機制
  確實實施寵物登記
  種犬貓強制登記且需在買賣時揭露資訊
  
3. 公會組織、人員資格與繼續教育
  重大違規或連續2年丙等評鑑廢止許可證
  強化專業人員資格
  每年在訓練相關課程6小時以上
 
希望落實源頭管理 寵物登記
能夠減少流浪犬貓、虐待案件
 
鼓勵領養代替購買
購買應向合法業者購買並認明來源
終養不棄養
 
以下連結是詳盡的條文:https://goo.gl/JksCQH
新聞:https://goo.gl/vD9VnN 
 
 
希望未來某一天 這些籠子都是空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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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author
Lan來自台灣。在澳洲墨爾本大學取得獸醫學位,同年取得澳洲與美國獸醫師執照,2015年回台灣經國家考試再取得台灣獸醫師執照。畢業後曾在澳洲、美國及台灣執業過。貓科一直以來都是Lan的興趣所在,並於2018年取得澳洲暨紐西蘭獸醫學院「貓科,Feline Medicine」院士資格,目前在澳洲墨爾本執業,分別在貓專科醫院、24小時急診加護獸醫院、家醫科醫院工作。 Lan在台灣的家有7隻貓與3隻狗,都曾經是浪浪。在澳洲有一隻貓,也曾是在外流浪的小屁孩。Lan希望在這裡帶給大家有科學實證的知識,鼓勵大家了解家中毛孩的需求,也希望可以與大家討論相關時事議題,並傳達動物福利的觀念。
Youtube頻道:https://ppt.cc/fyZ0Qx IG: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vet.dr.la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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